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

心的訓練

我們自然未馴的心是焦慮且混亂的,無時無刻不在執著和黏著當中,它也總是在東西徘徊﹗當我們觀察到這種紛亂的情 況時,我們可能會認為,去訓練這顆心是不可能辦到的,於是我們便感痛苦;我們並沒有了解到事實,心,就是這樣子的。即令我們努力修行,試著去達到平靜,許 多的念頭和感覺仍然會那樣的移動不定,因為,心的特性就是如此。

當我們幾經沈思有關這自然未馴的心之後,我們將會了解,心的本性就是那樣子的;不會有其他的模式了。我們會明白,心就是心,那就是它的本然。如果我們 能清楚地看清這一點,那麼我們就能從思考和感覺當中分離開來了。當這顆心真正地了解,它會放下一切。念頭和感覺將仍會存在那兒,但是每一個念頭和感覺都將 發生不了什麼作用了。

這就好像一個喜愛在路上玩耍嬉戲的小孩,讓我們煩擾的會依其玩的大小程度給予責罵或賞一巴掌一般。事實,我們應該了解,一個孩子會那樣去做是自然的 事,我們應該放下心來隨他依著他自己的模式去玩,那麼,我們的困擾就沒有了。為什麼這些困擾會消失呢?因為我們接受了孩子們的模式,我們的看法改變了,而 且我們接受了事物的真實自然。我們放下,心變得更平靜,我們擁有了“正見”﹗

如果我們有了錯誤的知見,那麼即使是住在一個深暗的洞穴或是高空之處,我們都會在混亂中,而當擁有“正見”時,心就能完全處於寧靜,那麼就不再有難題需要解決。也不復有煩惱升起了。

就是如此這般﹗你不執著,你放下,無論是任何的“感覺黏著”,我們都從中分離開來,因為我們知道,每一樣感覺僅僅就是感覺。它並不會特別地前來因擾我 們;我們可能會認為是它打擾了我們,但事實上,並不是那樣子的。如果我們能進一步去深思有關這個“感覺”,它就只是那樣子。如果我們放下,那麼形色就只是 形色,音聲就只是音聲,香也只是香,味也只是味,觸也只是觸,而心也只是心罷了。這就好像油和水一樣,如果你將它們一起放在一個瓶子裡,由於自然特性的不 同,它們不會相混合。

心只是心,想和感覺只是想和感覺;讓事物就只是它們自己吧﹗讓色只是色,讓聲只是聲,讓想只是想,我們何須費事的去執著它們呢?如果我們能以這種模式 去思考和感覺,那麼,這就是出離和不黏著了。我們的“想”和“感覺”將會在一邊,而我們的“心”會在另一邊,就好像油和水一般──它們在同一個瓶子裡,然 而它們卻是分開的。


無論何時,我們見到法,那便有了正道正路。雜染只是雜染,心只是心。無論何時,我們能分開、分離出來,這些事情就會只是這些事情,一如它們的本然,那么,它們就僅是我們的對象客體而已了。當我們在正道上時,我們是完滿的,當我們完滿時,任何時刻便都是開闊而自由的。


在我們心中生起的一切狀況,所有我們心靈的狀況,我們身體的狀況,都是在“變化”的狀態中;佛陀曾經告誡莫去執取這當中的任何一個。他教導弟子們,修行是為了能從一切的情況中“分離”開來,而不是為了去執著任何狀況。


佛教禪坐的終極教導是“放下”。不去牽掛任何的事物﹗分離開來﹗如果你看到美善的,放下,如果你看到正確的,放下﹗“放下”這兩個字,並不是說我們不 需要去修行,而是意味著我們必須遵循“放下”的法門修行。佛陀教導我們思惟“一切法”,透過思惟我們自己的身和心來開展正道。佛法不在其他任何地方,就在 此處﹗不在遙遠的某個地方,就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心當下﹗


令人們最不了解,且與他們自己理念衝突最多的教法是“放下”或“以空心行事”的教法。這種開示的模式稱作“法語”。當我們以世俗的字語去理解時,我們 變得迷糊,而且想,我們可以為所欲為。它是能夠那樣子被解釋的,但真正的意思更接近這樣︰就好像如果我們帶著一顆沉重的石頭,不久之後,我們開始感受到它 的重量,但是我們卻不知如何去放下它,就那樣,我們一直都在忍受這沉重的負擔。如果有人告訴我們去丟開它,我們會說︰“如果我丟了它,我將一無所有。”如 果有人告訴我們,丟了它會得到的所有好處,我們不會去相信他們,反而會不斷地想︰“如果我丟了它,我將一無所有﹗”因此,我們繼續帶著這顆重石,直到我們 變得非常虛弱且筋疲力竭,到了再也不能忍耐,我們才放下它。


我們的自尊,我們依靠的自我意識,就好似一顆重石。像那顆重石一般,如果我們想到要放下自負,我們會害怕沒有了它,將會一無所有。但當我們終於能夠放下它時,卻會覺悟到不執著的輕鬆和舒適。


心的模式就是這樣,有時有好的念頭,有時有壞的念頭。這心是虛假不實的,不要信任它﹗要直接去看這心自身的情況,去接受它們本來的面目。它們就只是它 們本來的樣子;無論它是善或惡或什麼,它就是那樣。如果你不去抓握這些狀況,那麼它們就不會變成什麼事情都有所增減,增減於它們原來的樣子;如果我們緊 握,我們將會受騙且因而受苦。

若能以“正見”,那就唯有寧靜。三摩地(正定)生,而智慧起來。無論你坐或躺在哪兒,哪兒就有寧靜。無論你去到那裡,那裡就有寧靜。


(節引自泰‧阿姜查禪師開示集《以法為贈禮‧心的訓練》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