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性,無相,空性含義相同。‘性’指一切事物的固定不變的性質。事物若有固定不變的性質,事物就不可能有生成到毀滅的各種變化,既然有各種不固定因素形成的各種變化,就足以證明事物沒有‘固定不變的性質’。
任何事物都沒有這種‘固定不變的性質’。所以,任何事物都是‘無性’ 都是‘空性’。‘相’指事物的形象。人類的感覺、知覺,思想意識無形無相,有形的物質世界,從整體和每個具體事物上看,也都沒有固定不變的形象,如土,水,火,風四類物質有固定形象嗎?因任何事物都沒有‘固定不變’的性質,所以,一切事物都有了變為另一種事物的可能性,有了可以改變的可能性。
人性是‘無性’,所以,人心才能依因緣而產生變化,人性若是固定不變的,愚人經過學習也不可能變得聰明,惡人也不可能變成好人,如果是那樣,人類從未開化的原始社會,不可能進入到現代文明社會。
人心‘無性’,‘無相’,如像無色、無相的一面鏡子,人心有感知性能,即能見性能,就像鏡子透明,能照見萬物一樣,人心也能照見萬物,即能感知萬物。若鏡子中原本有相,如塗滿色彩花紋的牆壁,那就無法照見萬物。
同樣,在人心中如果原本有相,就無法隨境顯現萬象。人心的這種‘感知性能’在佛法中被稱作‘光明,或‘光明心’。人心的這種‘感知性能’和‘可變性’,就是眾生成佛的根本原因,故被稱作‘佛性’,‘如來藏心’。
人心的感知性,即光明性,是有感知作用的有為法,是具可變性無常法,是處於刹那之間,即生即滅,生滅交替,相續不斷,是無始無終,流變之物。因此,它屬於‘世俗諦佛心’。
人心的本質,屬於眾緣形成的感知能量,其中沒有任何‘固定不變’的自性,‘無自性’就是‘無性’,‘空性’。
人心的這種無性,空性,就是‘勝義諦佛心’。空性是永恆不變的常法,非因緣形成的無為法。所謂勝義諦法,即理諦之法都必須具備常法和無為法兩個特點。
人心具備‘光明’和‘無性’兩種性質,所以,密法中把心的這種‘有’和‘空’的統一狀態稱作‘明空無二’,或‘明空雙運’。人心和物質世界,因沒有‘固定不變的自性’,是性空,無性,才有了發展變化的各種可能性,可變性。所以,在龍樹的《中觀論》中說:“以有空義故,一切法得成。若無空義者,一切則不成”。
這四句偈,按照藏文《中觀論》譯文應該譯作:“何物空性能成立,其物一切事能成。何物空性不成立,其物一切事不成”。
無性生萬物,緣起顯無性。——這就是中觀辯證法。
‘法性’指事物的‘個性’和‘共性’。一切事物都有不同於本類和它類事物的特性和特徵。
因每種事物有自己的這種特性和特徵,才能夠從同類和異類事物中相區別開來。如,能在一大群人中,認出某一個人,就是靠的被認物件的個性特徵。如,按物質性能對物質和元素進行分類,進行辨別,都是靠的事物的個性特徵。事物的‘個性’作為和異類、同類事物相區別的不同特性和特徵,存在於具體事物之中。故在佛經中說:“無論佛出世或不出世,法性是有的”。這‘法性’指實際存在的事物的個性。
任何事物都在同類事物中有些相同點,如,作為人類,在每一個具體的人身上都有許多人類共有的特點。因有這些外貌和心理上的共同點,就形成了一個種類——人類。但‘人類’這個反映共性的概念,雖然包括所有的人,但卻不是指任何一個具體的人。因此,作為人類的‘人’這個概念,是一個空洞無物的抽象概念。所以‘共性’是空性。
再擴大概念的外延,把人類和物質世界都包括進去,就形成‘有’,‘存在’,‘法’這類最大概念,即範疇。
根據概念的外延愈廣,其內涵愈少的邏輯定理,‘有’,‘存在’,‘法’這類最大概念,比‘人’這個概念更空洞。因為,人類和千姿百態的物質世界之間,即萬物之間,除了‘無自性’這個相同點之外,沒有任何共同點。所以,萬物的‘共性’,萬法的‘法性’,就是空性。
如果說,事物的法性,共性不是‘性空’,而是‘實有性’的話,萬物實有的狀態,性能,物質結構等,應該彼此相同,不應該各不相同。既然,精神和物質,萬事萬物,各具特性,各不相同,在萬物的實有這點上就不存在彼此相同的‘共性’。即使是用‘有’,‘實有’,‘存在’這些概念來表達,但這些概念本身仍然是沒有任何具體內容的空洞概念。因此,德國的著名哲學家黑格爾曾說,‘有就是無’。佛學中的‘實際’和‘實性’指的就是‘有就是無’這類空性。
‘不執空’,‘不執有’是說:‘空’是有的反面,思想上認識到性空,就到此為至,不要把‘空’的觀念,當作實際存在(有)而抓著不放。
如果,破除‘有相’而仍然執著‘空相’,那就是破的並不徹底。是‘執有’。是把‘空’當作‘有’。
針對這種情況,《中觀論》中說:“若有不空法,則應有空法。實無不空法,何得有空法?”
藏譯是:“若有少許不空法,少許空法就會有,實無任何不空法,怎麼還好有空法?”
這段偈頌中的‘有’字是‘執有’的‘有’,應加重讀音。體認到空性後不起新的念頭,不執空為實有,就是空複空,空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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