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

無法相、無非法相

【金剛經第二部】

金剛經第6品:「是諸眾生…… ;若取法相…… ,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人眾生壽者。是故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……,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……無有定法,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;亦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說;非法、非非法。」

一般人讀金剛經時,大概在這段經文之前都還懵懵懂懂,覺得好像知道金剛經大概在說什麼,可是到了這一段就真的遇到挑戰了。因為,什麼是「法相」、「非法相」,什麼是「不取法」、「不取非法」,這可是含糊不得,講不清楚這些則金剛經第二部就不能讀得過去,連帶第三部(9~11品)也就無法理解了。

令人迷惑的不取兩邊,不執中間

對於「不取法」、「不取非法」,通常的解說是以中觀的觀點:「不生不滅、不常不斷、不一不異、不來不出」來延伸。中觀強調的是一切都不執取的態度,然而本來就不容易弄懂的東西,當人們看到:「非常、非斷、亦非不常不斷」這類如同繞口令的說法之後,能不更頭大者幾希。

另一種類似的說法則是強調「無二」、「無分別」,如維摩詰經、文殊師利經。

這些說法常人都不易理解,更不易解說,所以大部分的人只能抱著崇敬的心讀誦它們。在實際的運用上很難舉出人可以理解的實例來說。

因此最後也只能說:唯佛與大菩薩能達到這個境界。

但你若是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境界來了解,或許就能有不同的一番感受。

從靜修禪定的層次說起

眾生有著各類不同的煩惱,禪定的修行者更是面對著由粗而細的不同層次的煩惱;你最初只覺得紛亂的念頭很煩人,等你以各種方法平息了如野馬般的念頭後,你才發現念頭的背後其實是動能洶湧如瀑的情緒,它的擾動才是你念頭的來源。

又經過一番艱辛的面對與淘洗心靈,化解掉深淺刻蝕而蘊藏經年的情緒後,你以為將能喜樂面對的坦途,卻是生命的感受所鑄成的深埋記憶:那是我們直覺的對苦與樂的感受的反應。

眾生基本的習性浮上檯面之後,你終於能藉機梳理平順你的「行、想、受、色」,達到「初於聞中,入流亡所,所入既寂,動靜二相,了然不生,如是漸增,聞所聞盡,盡聞不住」的聞所聞盡、盡聞不住的境界了。這是色界四禪:從言語止息、覺觀止息、喜心止息到最後的出入息止息(色身的運作止息)的境界。

接下來還有「識」的四種覺境(空無邊處、識無邊處、無所有處、非想非非想處)需要去達成靜止無為:「覺所覺空」;經歷了無色界的四種禪境(四無色定),突破了各種覺的境界,最後即是無我涅槃:「空覺極圓」的證空的境界。

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說:非法、非非法、非非非法……

許多修行者到此便沾沾自喜,謂已證法,於是心著「法相」,於是想著將出三界,所以金剛經第3品中佛先護念所有修行的菩薩們:「菩薩於法應無所住」,就是要行者不可以以為證法了就有什麼可以得、可以取。

因為接下來還有無上的、無數的正等正覺的境界等你去一層一層的克服它,證了空,但是空也要滅:「空所空滅」的滅的境界;不斷的放下再放下,不但空要滅,連滅也要滅:「生滅既滅」;那是無上的寂滅境界的到達:「寂滅現前」。

這便是佛說「無法相」、「亦無非法相」,這是無上再無上的簡單模式,不斷發展延伸就是:非法、非非法、非非非法、非非非非法…….。

楞嚴經形容那個境界是:「空所空滅,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,忽然超越,世出世間,十方圓明,獲二殊勝: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,與佛如來同一慈力;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,與諸眾生同一悲仰。」

說這便是佛的無上境界。

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

此所以金剛經第二部在第7品中佛會接著問: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,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?」因為是無止盡的向上再向上、放下再放下、否定再否定,所以說「如來所說法不可取」,一執取就無法放下了,也「不可說」,因為永無止盡的挑戰怎有定論可言。

佛的成就如是無上,故曰:「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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